第3條下列各款情形不列入前條贈品、贈獎之適用範圍:一、免費試吃、試用,及其他不以交易為要件之促銷行為。二、同類商品或服務本身之價格折扣促銷行為。三、同類商品或服務之數量折扣行為。四、不同商品或服務組合銷售之套餐優惠促銷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