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會議資訊保密及公開辦法 第4條 法規: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會議資訊保密及公開辦法 類別:行政 › 公平交易委員會 › 公平交易目 第4條 委員會議之會議紀錄應以刊載公平交易委員會網站之方式主動公開,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一、會議次別。二、會議時間。三、會議地點。四、主席。五、出席委員。六、案由。七、議程。八、決議內容。前項會議紀錄有政府資訊公開法第十八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者,應限制公開。委員會議之會議紀錄,除以第一項之方式公開外,並得同時以其他適當方式主動公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