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交易委員會主管之財團法人工作計畫暨經費預算及工作報告暨財務報表編製辦法 第4條 法規:公平交易委員會主管之財團法人工作計畫暨經費預算及工作報告暨財務報表編製辦法 類別:行政 › 公平交易委員會 › 公平交易目 第4條 財團法人檢送備查之工作報告暨財務報表內容應敘明預算所列工作計畫或方針執行情形,並分析達成其設立目的及捐助章程規定之情形。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