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性公民投票電子連署及查對作業辦法 第2條 法規:全國性公民投票電子連署及查對作業辦法 類別:行政 › 中央選舉委員會 › 公投行政目 第2條 全國性公民投票案(以下簡稱公民投票案)採電子連署系統徵求連署之方式、查對作業等事項,依本辦法之規定。前項所稱電子連署系統,係指由中央選舉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所建置之電子系統,提供提案人之領銜人徵求連署。 本條定義的名詞 電子連署系統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