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性公民投票案主文與理由書文字用詞字數計算語法及其他相關事項辦法 第7條 法規:全國性公民投票案主文與理由書文字用詞字數計算語法及其他相關事項辦法 類別:行政 › 中央選舉委員會 › 公投行政目 第7條 理由書用詞語法,應依第三條至第四條規定及其屬創制案或複決案性質分別準用第五條至第六條規定,其所持立場應與主文一致。法律創制案主文應就所欲創制之法律內容作總括式摘要,並於理由書中敘明立法原則。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