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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中央選舉委員會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中央選舉委員會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秘書室掌理事項如下:一、典守印信。
二、文書收發、繕校、保管及公文稽催、查詢。
三、款項之出納及保管。
四、公產、公物之採購、保管及維護。
五、所屬各級選舉委員會公產、公物之使用、登錄、維護等查核。
六、委員會議及主管會報之議事。
七、國內外貴賓接待之辦理。
八、國會聯絡、公共關係之辦理。
九、事務管理。
十、其他行政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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