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故宮博物院藏品徵集辦法 第12條 法規:國立故宮博物院藏品徵集辦法 類別:行政 › 國立故宮博物院 › 故宮博物目 本法規已於 2023-08-29 廢止,以下為廢止前的條文,僅供參考。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第三章 捐贈 第12條 經第四條規定之程序評定為國贈及普贈文物者,應予收藏;經預審或初審委員會審查評定為研究品者,無須再經初審或複審程序,逕移典藏單位列帳管理作為研究之用;其認為無入藏價值者,得謝絕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