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業申辦涉外權證業務,除備文檢附第七條之書件外,並應檢附下列文件,向本行申請許可:
一、金管會及海外權證當地主管機關資格認可文件。
二、營業計畫書(包括商品簡介、作業準則及風險管理)。
證券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 第26條
第三章 外匯業務之經營管理分則 › 第一節 涉及外匯之證券相關業務 › 第三款 涉外權證業務
第2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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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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