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 第19條 法規:證券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中央銀行 › 外匯目 第三章 外匯業務之經營管理分則 › 第一節 涉及外匯之證券相關業務 › 第一款 外幣計價國際債券業務 第19條 證券業已取得國內債券自行買賣業務資格者,得不經申請逕行從事外幣計價國際債券之自營業務。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