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 第46條 法規: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中央銀行 › 外匯目 第三章 外匯業務之經營 第46條 指定銀行應將涉及新臺幣之外匯交易按日填報「外匯部位日報表」,於次營業日報送本行外匯局。指定銀行填報之外匯部位,應與其內部帳載之外匯部位相符。指定銀行應將營業當日外匯部位預估數字,於營業結束後電話通報本行外匯局。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