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銀行辦理外幣保證金交易代客操作業務管理辦法 第12條 法規:指定銀行辦理外幣保證金交易代客操作業務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中央銀行 › 外匯目 第12條 指定機構辦理代客操作業務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及忠實義務,並應向委任人重申交易帳戶之存款不受存款保險之保障,以及其操作虧損之風險由委任人承擔等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