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條保險業申請許可辦理外匯業務,經審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行得駁回其申請:一、申請資格不符第五條規定。二、最近一年有違反本辦法或其他外匯相關規定且情節重大,或經本行限期改正,屆期仍未改善者。三、其他事實足認為有礙業務健全經營或未能符合金融政策要求之虞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