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損破損不適流通之紙幣及硬幣收兌標準 第9條 法規:污損破損不適流通之紙幣及硬幣收兌標準 類別:行政 › 中央銀行 › 發行目 第9條 申請第五條或第八條之鑑定,應依鑑定機關(構)之規定,繳納鑑定手續費。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