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合作社資金轉存及融通辦法 第9條 法規:信用合作社資金轉存及融通辦法 類別:行政 › 中央銀行 › 業務目 第9條 合作金庫因辦理信用合作社資金融通,致有資金調度需要時,得依「中央銀行對銀行辦理融通作業要點」向本行專案申請融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