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銀行所屬事業機構人事管理辦法 第5條 法規:中央銀行所屬事業機構人事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中央銀行 › 組織目 第二章 進用遷調 第5條 兩廠人員之進用,除特殊技術及重要管理人員外,應以公開甄試方法辦理。前項甄試,以筆試為原則。其甄試方式、應考資格、應試科目、成績計算及錄取標準等事項,由本行另定之。第一項特殊技術及重要管理人員,由兩廠訂立項目、職位及所需資格條件,報本行核定後進用,不受同項規定應公開甄試進用之限制。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