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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中央銀行所屬事業機構人事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中央銀行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兩廠人員之進用,除特殊技術及重要管理人員外,應以公開甄試方法辦理。
前項甄試,以筆試為原則。
其甄試方式、應考資格、應試科目、成績計算及錄取標準等事項,由本行另定之。
第一項特殊技術及重要管理人員,由兩廠訂立項目、職位及所需資格條件,報本行核定後進用,不受同項規定應公開甄試進用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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