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銀行法 第21條 法規:中央銀行法 類別:行政 › 中央銀行 › 總綱目 第三章 業務 第21條 本行之重貼現率及其他融通利率,由本行就金融及經濟狀況決定公告之。但各地區分行得因所在地特殊金融狀況,酌定其重貼現率及其他融通利率,報經總行核定公告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