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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臺灣省各級機關無法辦理送審人員退休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 給與福利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退休金請領之權利,自核准退休之次月起,經過五年不行使而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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