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條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本辦法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三月十二日修正發布之條文,自九十七年一月一日施行;一百零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修正發布之條文,自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施行;一百零八年四月二十二日修正發布之條文,自一百零九年一月一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