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機關(構)改制行政法人隨同移轉繼續任用人員人事管理辦法 第9條 法規:政府機關(構)改制行政法人隨同移轉繼續任用人員人事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 組編人力目 第9條 繼續任用人員,得依公務人員協會法規定,加入監督機關之公務人員協會。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