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處務規程 第16條 法規: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處務規程 類別:行政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 組織目 第16條 總處處理業務,實施分層負責制度,依分層負責明細表逐級授權決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