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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院長綜理本學院業務,並指揮、監督所屬人員;副院長襄助院長處理本學院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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