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 第12條 法規: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 組織目 第三章 機關設立、調整及裁撤 第12條 機關組織依本法規定以命令定之者,其設立、調整及裁撤依下列程序辦理:一、機關之設立或裁撤:由上級機關或上級機關指定之機關擬案,報請一級機關核定。二、機關之調整:由本機關擬案,報請上級機關核轉一級機關核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