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計機構編制訂定及人員任免遷調辦法 第28條 法規:主計機構編制訂定及人員任免遷調辦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主計總處 › 主計人事目 第六章 附則 第28條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施行。本辦法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