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其他條文
全文- 第11條中央主計機關辦理基本國勢調查,應擬具調查方案,報請行政院核定實施,並得由各級政府成立臨時調查組織配合辦理。中央主計機關辦…
- 第12條各機關舉辦之指定或一般統計調查,應以業務有直接關係且迫切需要者為限;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舉辦:一、所需資料可由第四條第…
- 第13條各機關向民間舉辦調查對象達中央主計機關所定一定規模之指定或一般統計調查前,應擬具調查實施計畫,並依下列程序辦理:一、指定…
- 第14條執行統計調查之人員於執行職務時,應出示有關證明文件,並主動告知受查者查證方式及給予查證機會。前項人員,不得假借執行職務之…
- 第15條統計調查之受查者無論為個人、住戶、事業單位、機關或團體,均應依限據實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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