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法 第76條 法規:會計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主計總處 › 會計目 第三章 會計事務程序 第76條 各種帳簿,除已用盡者外,在決算期前,不得更換新帳簿;其可長期賡續記載者,在決算期後,亦無庸更換。更換新帳簿時,應於舊帳簿空白頁上,逐頁註明空白作廢字樣。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