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法 第121條 法規:會計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主計總處 › 會計目 第六章 附則 第121條 受政府補助之民間團體及公私合營之事業,其會計制度及其會計報告程序,準用本法之規定;其適用範圍,由中央主計機關酌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