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審核處理準則 第8條 法規:內部審核處理準則 類別:行政 › 行政院主計總處 › 會計目 第一章 總則 第8條 各機關主(會)計單位為供內部審核之參考,應蒐集下列各項有關資料:一、組織與職掌。二、人力配備。三、計畫目標。四、程序與方法。五、其他重要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