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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內部審核處理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主計總處 >> 會計目

法規章節: 第10條

執行內部審核人員,如發現特殊情況或提出重要改進建議,均應以書面報告行之,送經主辦會計人員報請機關長官核定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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