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審核處理準則 第26條 法規:內部審核處理準則 類別:行政 › 行政院主計總處 › 會計目 第七章 工作審核 第26條 各機關應依業務收支,計算個別業務成果,以供經營管理參考。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