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法 第40條 法規:預算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主計總處 › 歲計目 第二章 預算之籌劃及擬編 第40條 單位預算應編入總預算者,在歲入為來源別科目及其數額,在歲出為計畫或業務別科目及其數額。但涉及國家機密者,得分別編列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