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中程計畫預算編製辦法 第28條 法規:中央政府中程計畫預算編製辦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主計總處 › 歲計目 第六章 年度計畫預算之配合及整編 第28條 主計總處接獲前條各類計畫先期審議機關函送之審議結論,連同對各主管機關基本需求及一般性計畫之檢討結果,應就整體情形加以分析,並考量年度施政方針及施政計畫之編定情形,擬具處理意見彙整提報行政院年度計畫及預算審核會議核議。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