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中程計畫預算編製辦法 第24條 法規:中央政府中程計畫預算編製辦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主計總處 › 歲計目 第五章 個案計畫之核定及額度控管 第24條 凡經列入各主管機關中程施政計畫內之各項中、長程個案計畫,如屬於公共工程及各類房屋建築之興建,應確實依行政院所定政府公共工程計畫與經費審議作業要點之規定,並送工程會審查;在未獲得工程會之書面專業審查意見前,計畫審議程序視為未完成。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