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中程計畫預算編製辦法 第12條 法規:中央政府中程計畫預算編製辦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主計總處 › 歲計目 第三章 中程預算收支推估之辦理及中程國家發展計畫之訂定 第12條 中程國家發展計畫於實施期間,應以每二年至少檢討修正一次為原則,並依第十條規定程序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