祕書室掌理左列事項:
一、各種報告編撰與重要會議之紀錄事項。
二、文稿之審核及機要文件之研辦事項。
三、研究發展、考核、管制事項。
四、新聞之發布及公共關係事項。
五、長官交辦事項。
行政院主計處組織法 第7條
本法規已於 2021-12-15 廢止,以下為廢止前的條文,僅供參考。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第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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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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