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計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12條 法規:主計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行政院主計總處 › 組織目 相關法規 主計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母法 第12條 本條例第十四條第五款所稱講授主計學科,指講授會計或統計等學科。所稱相當學科,指講授經濟、財政、企業管理、應用數學或高等數學、資訊管理等學科。所稱專門著作,指有關預算、會計、統計、審計等業已出版公開發行或發表之著作,經中央主計機關認定對主計學術確具價值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