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董事監察人遴聘辦法 第6條 法規: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董事監察人遴聘辦法 類別:行政 › 客家委員會 › 客家事務目 第6條 本基金會之董事及監察人人選,應由客家委員會檢具符合本辦法及其他法規所定資格之名冊,報請行政院院長遴聘之,並送立法院備查。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