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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客家委員會專業獎章頒給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客家委員會 >> 客家事務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符合請頒本獎章之人員,得於身故後追頒之,由其配偶或依民法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順序之親屬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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