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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客家委員會專業獎章頒給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客家委員會 >> 客家事務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本獎章分為一等、二等、三等,均用襟綬,除特殊功績外,初次頒給三等,並得因積功晉等。
同一受獎人一年內不得頒給二次,同一事蹟不得授予二種獎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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