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處務規程 第7條 法規: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處務規程 類別:行政 › 客家委員會 › 組織目 第7條 文化推廣組掌理事項如下:一、社教機構交流、客庄社區關係發展與公關行銷之規劃及執行。二、票務、遊客服務之規劃及執行。三、客家文化環境教育之研究規劃及執行。四、志工服務與訓練及導覽解說專業人員之培訓。五、本中心文創發展、各園區委外招商、經營管理及服務設施之管理。六、其他有關公共服務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