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 第41條 法規: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原住民族委員會 › 土地管理目 第五章 附則 第41條 原住民使用之原住民保留地及其所有之地上改良物,因政府興辦公共設施,限制其使用或採伐林木,致其權益受損時,應予補償。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