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 第12條 法規: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 類別:行政 › 原住民族委員會 › 經濟發展目 第12條 智慧創作專用權非經主管機關同意,不得拋棄;拋棄之智慧創作專用權,歸屬於全部原住民族享有。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