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 第9條 法規: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 類別:行政 › 原住民族委員會 › 社會福利目 相關法規 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三章 原住民合作社 第9條 原住民合作社之營運發展經費得由各級政府酌予補助。各級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定期辦理原住民合作社考核,成績優良者,應予獎勵,其考核及獎勵辦法,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同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