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董事監察人遴聘辦法 第2條 法規: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董事監察人遴聘辦法 類別:行政 › 原住民族委員會 › 教育文化目 第2條 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以下簡稱本基金會)董事、監察人之遴選,應由原住民族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依財團法人法第四十八條第二項規定辦理。本基金會董事、監察人之人選由主管機關及有關機關推薦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