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 第9條 法規: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 類別:行政 › 原住民族委員會 › 教育文化目 第9條 中央主管機關應會商原住民族各族研訂原住民族語言新詞;並應編纂原住民族語言詞典,建置原住民族語言資料庫,積極保存原住民族語料。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