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身分法 第11條 法規:原住民身分法 類別:行政 › 原住民族委員會 › 綜合規劃目 第11條 因戶籍登記錯誤、脫漏或其他原因,誤登記為原住民身分或漏未登記為原住民身分者,當事人戶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應於知悉後,書面通知當事人為撤銷或更正之登記,或由當事人向戶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申請查明,並為撤銷或更正之登記。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