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就養安置辦法 第3條 法規:國軍退除役官兵就養安置辦法 類別:行政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 就養目 第3條 退除役官兵申請安置就養,由輔導會視榮家安置能量及運用狀況,訂定安置就養優先順序(如附件一、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