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榮民總醫院處務規程 第27條 法規:臺北榮民總醫院處務規程 類別:行政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 處務目 第27條 藥學部掌理事項如下:一、處方調劑、用藥安全管理及藥物諮詢。二、執行臨床藥學服務、教學訓練及研究。三、藥品管理、庫存管理及藥品成本管控。四、其他有關藥學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