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各榮譽國民之家辦事細則 第10條 法規: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各榮譽國民之家辦事細則 類別:行政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 處務目 第10條 榮譽國民之家得設堂並置堂長,辦理各堂榮民服務照顧事項,由輔導員、社會工作員或護理人員兼任。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