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6條 法規: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類別:行政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 處務目 第6條 本會任務如下:一、本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之審議。二、本基金年度預算及決算之審議。三、本基金運用執行情形之考核。四、其他有關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